當初想要寫網誌是為什麼呢? 現在的我已經忘了

當初也寫了很多很多的網誌 但是我都把他隱藏了

究竟是為了什麼我才寫網誌? 又為什麼要把它荒廢這麼久?



每件事情都是人們賦予它意義它才會有意義存在

即使已經忘了當初賦予的意義 但是這意義將會永遠存在著

就像已經忘了當初為什麼會愛一個人 但是這段用生命去愛的感情永遠不會消失

消失的只是 當初愛人的熱情 所以當熱情消失 愛也會跟著結束嗎?

分手只是因為沒有了熱情所以才分手嗎? 不愛了只是因為沒有了熱情所以不愛了嗎?

那麼 永恆的愛情又是怎麼一回事 我想 是熱情昇華了吧

至於昇華成什麼 如果有人懂 那他一定能夠真正體會真正的愛 吧!?




當初中斷網誌的原因是 懶的打帳號密碼 真夠懶的...

現在我會勤勞一點 但是在這之前 我得分清楚什麼東西適合在這裡PO什麼東西適合在個版PO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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